企业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债务负担或债权人利益保护是企业改制中的关键问题。我国最高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从不同角度对我国企业改制、外资并购进行规范,尤其是新《公司法》对公司变更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将产生重大影响。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起企业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统一规则,造成了法律适用的困惑与冲突。
本文拟对我国企业改制及其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进行重新审视,期望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尽快通过统一立法的方式,积极协调不同企业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的相互冲突,并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一、企业改制及加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性认识
企业改制,又称“企业产权制度改造”,即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这一过程。它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又称企业股份制或公司制改造或改组。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
企业以及企业改制是一个不断运动和发展的过程。而且,在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下,任何一个企业性经营主体都有可能改制,改制的直接目的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效益和综合竞争能力,促使该企业不断壮大和发展。
企业改制更多的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变化、流动或重组,其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必然牵涉到债权人的利益,必然涉及到参与企业改制的各方当事人(如国家、多元化投资者、经营者团队、普通职工等)利益以及被改制企业原债权人利益的综合平衡。
然而,由于被改制企业原债权人未能直接参与到企业改制中,企业改制信息(尤其是有关资产负债、流动、重组信息)未及时公开披露,即改制过程的透明度不高,常常使债权人处于不利境地,故实践中出现各种通过改制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严重情形,不仅违背了我国民商事法律所遵循的诚实信用与公平等基本原则,而且严重危害了我国现代产权制度的合理构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信用、交易安全与交易秩序,同时,必将使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直接目标落空。因此,积极防范在企业改制中逃避债务,建立有效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笔者认为需要从理性的角度对此加以深刻认识:
1.这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必然包括对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进行有效保护。如果只强调对物权或股权的保护而忽视对债权的保护,并不是一个完整或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债权保护与股权保护同样重要。如果在企业改制中忽视或缺乏对债权人利益的有效保护,改制后的企业必将面临各种债权人的追偿或诉讼纠纷,企业的财产或资产流转不可能顺利进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也不可能真正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