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门讨债无果 欲纵火泄愤被逮捕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09-30
替人担保,债务人没钱还,自己将钱先还上,后来在讨债中用过激方式,结果钱没要到,自己却触犯了法律。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底,做生意的何某因春节备货需要资金,向马某借了10万元周转两个月,并请陈某做担保。到期后,何某说再缓一段时间,并且答应给予利息。但由于何某迟迟不还钱,陈某只好拿自己的钱还给马某。今年上半年,陈某得知何某和老婆离婚了,房子都过户给老婆了。陈某再次向何某要钱,何某说没钱。今年10月,陈某带着汽油来到何某家再次讨债。听何某还是说没钱还时,陈某非常恼火,直接将汽油瓶盖子拧开,把汽油向自己身上浇,并且说:“你让我不好过,我也让你不好过。”何某见状赶紧去制止,汽油也洒落在其身上。陈某又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准备点火,何某将打火机打落到地上,后何某报了警。经审查,陈某对自己讨要债务而携带汽油准备到何某家放火的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