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避免的四种催款方式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09-27
催收账款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受到了约束,催款人员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催要债款,否则,必定会因此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现在,大多数销售人员都懂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实施催款。但是,也有极少的一部分人员或者是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或者是催款心切,而出现一些违法销售的现象,采取一些违法手段去催款,结果不但没有成功回款,反而让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有一天,天逸棉纺厂办公室走进一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一进门,没等经理李萌开口,她便说道:“李经理,我是沭阳公司业务员老刘的老伴儿,求求您把欠我们家老刘的钱给还了吧!要不,我家老刘这个月的工资就泡汤了,到时候您叫我们可怎么活啊!”听完这个中年妇女的话,李萌才明白,这个大姐是替他们的一个合作伙伴老刘来要钱的。
李萌记得上个礼拜,老刘曾和她要过这笔款,可是两人并没有达成意向,最后还争执了几句,落得个不欢而散,以至于李萌到现在还没消气呢。于是,没想太多的李萌冲口说道:“要钱?没有!就是有,冲他那个态度也不给!”
中年妇女说道:“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两个人你来我往,谈了半个多小时,李萌就是不答应回款。
到后来,这位“老刘的爱人”终于耐不住性子,开始劈头益脸地骂起来了。李萌当然也是针尖对麦芒。
最后在厂保安的调解下,才算平息了这场差点升级为身体冲突的“战争”。
不料,第二天、第三天,此后的一周时间里,这位“老刘的爱人”每天都准时“光顾”李萌的办公室,见到李萌之后便直奔主题:要钱!
不胜其烦的李萌无奈之下向公安局报了警。
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才知道:这位“老刘的爱人”只不过是老刘雇去讨债的而已。结果,老刘不但没有拿到回款,还被警方带走了……
看得出来,在上面这个案例中,老刘为了收回欠款,雇用了一个中年妇女干扰对方正常办公,指望着能够吓倒对方使之乖乖掏钱出来,结果反倒自食其果。
看来,要顺利收款,还是要采取正确的方法,捣乱、撒泼等方式是不能达成所愿的。
在催款过程中,有几种催款手段会触犯法律或法规,每一个销售人员都应当坚决避免。
1.运用金钱诱惑帮助实现催款目的
这种情况很多,催款人员为了达到让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的目的,以给债务人或者给其他有关人员一笔好处费、信息费等为手段,刺激他们尽力尽快地帮着催讨、清偿债务。还有的催款人员在讨债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旅游,以此促使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这芝麻而得西瓜”,殊不知这种方法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有的甚至已构成经济犯罪。
2.利用恐吓,绑架、打人等暴力手段催款
这些就是现在社会上流传的所谓“黑吃黑”的办法。这种办法有时确实能产生效果,但是,催款人员采取这些手段本身就是违法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一旦出现这种讨债行为,不管结果如何,不管催款人员是否讨回了欠款,法律都会制裁催款人员。所以,催款人员尽管对债务人故意欠债、赖债十分不满,深恶痛绝,也不能采取这种违法行为。
3.使用色情手段达到催款目的
当前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种高明的手段,还美其名曰“充分利用人性的弱点”。一些组织、催款人员为了达到回款目的,诱使甚至强制女性对债务人进行色情勾引、诱惑,拖债务人下水,然后以此要挟债务人清偿债务。这种做法严重背离了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败坏了社会风气,即使催款人达到了目的,实现了自己的权益,但是一旦被查出,催款人仍将受到惩处。
4.大吵大闹催款
许多催款人专门找一些能吵能闹的中年妇女到债务人大本营大吵大闹。因为在日常经验当中,人们对“泼妇”总是畏惧三分的,这种办法虽然谈不上什么违法犯法,可如果撒泼的妇女在又哭又吵又闹的过程中恶语伤人,债务人也就有了借口将其赶走,最终难以达到催款的目的。
这些非常手段在催款过程当中往往能起到一些特殊作用,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大多数债务人都明白欠债不还没有道理,从而对催款人的侵权、违法行为一味纵容,而不敢依靠法律、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管如此,我们坚决反对销售人员采取上述违法犯法、违反道德准则,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的手段达到催收账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