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服务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一、担保服务需要注意什么?
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
2.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2.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
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担保有哪些方式
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
担保行为的使用范围的问题,在权责担保法律的关系中,其他的不当得利之债、可以为之设立担保的民商活动很丰富。无论是担保法,还是担保法司法解释,都对担保进行全面的了解。
在担保的业务实践过程中,担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建立担保风范,规范了法律风险,推动了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作为一个担保公司应该如何快速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我们认为练好内功是关键,担保公司首先要处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风险的能力,在以下的几个方面来大大的下力气,通过练就内功,完成我们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首先就要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以及业务制衡的机制,担保公司应该建立制衡的内控体系,通过集体的智慧来防止风险,担保公司的前中后的阶段可以设置三个部分,担保业务作为开拓部门,担保的部门需要进行明确职责分工,互相制衡。
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对担保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价,减少人为的误差,担保公司根据参考对客户端评价,结合客户的特色来进行全面的评价。
三、行业担保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从信用担保的业务领域看,尽管担保品种不断增加,但贷款信用担保仍是主要担保品种。《中国担保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末在保余额2.57万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2.22万亿元,占比86.4%。根据调研结果,这些融资性担保几乎均为短期流动性贷款担保。
第二,商业性担保成为主流。尽管信用担保体系设计的初衷是提供不以营利为目标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但在发展过程中,财政资源的有限性以及行业起步阶段相应运作和补偿机制并不完善。为弥补担保资金不足,各级政府开始引入民间资本,后期也有一些外资进入担保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商业性担保很快占据主导地位。2002年对担保机构的调查表明,政府出资在中国担保机构出资总额中的比例占70%,民间投资占30%,基本上是“政府为主,民间为辅”。但到2004年底,民间出资的比例已经占到总数的50%。2012年,全国8590家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中,国有控股1907家,占比仅为22.2%。
第三,各级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给予了大量支持。在中央出台各项政策的引导下,各地纷纷安排专项资金,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支持担保机构稳健经营。这些优惠政策经过不断延续和拓展,目前已经形成从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损失补偿等多个方面为担保机构提供支撑的政策体系。
担保服务只适用于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才能够享受这项服务。我们都知道担保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担保服务的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选择担保机构必须选择具有资质的机构,而不能轻易听信别人的话选择了不正规的担保机构而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