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帮助还款是债务承担还是担保。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我们现实生活中一定有人会借钱欠债的,这种关系称之为债务关系。债务关系里面的第三人称有时候会出现希望能够帮助我们的债务人去还款,现在想要了解的问题就是第三人称的这种行为是关于债务承担还是担保呢?关于这个问题会作出以下解析。
假如B方有借给A方有一定的金额,例如是20万元,但是B一时没有这么多金额。所以B的朋友表示可以帮助B。而且还好自动自觉地写上承诺书给B,由于B一时的资金不灵B是我朋友我愿意帮忙,因此公司所赚钱的股东分红可以帮忙还款项20万元人民币的,而由于A因为借钱的原因导致借的外债太多了,因此经常外出甚至不回来一走了之。而且C在这种时候都有困难资金周转不灵,或者因为公司经营生意盈利不好,这个时候C就会将自己的公司股东的股份随后就转让他人了,现在B就会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将其告上法庭,就会提出相关的赔偿要求,会要A和B一起能够还到所借的金额20万元整。
这种情况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假如债务人将合同里面的所提及到的条件金额全部转过去给第三人称的,是必定需要经同意的,需要经过什么同意呢,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因为第三人通常就是以代为履行这个业务或者担保这个业务的,如果C决定了不履行的情况下,这个责任就要由A对B承担回相应的责任。但是,其实只要没有去违反了相应的程序或者已经规定好的公共规则,就能够是认为在已经附上的条件上有的担保行为了。这种情况下还是需要去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是连带还款的责任。
所以由上所述,假如债务人是将合同上的义务或者部分财产能够转移给第三人称的,我们都是应该需要去在债权人同意之前去做好这个步骤的。那么,现在从这个规定上来说,C如果是愿意的情况下去帮助A归还A所借的款项20万元整,就可以证明是C的所有行为其实并不属于债务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