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需要反担保人进行担保吗?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一、不动产需要反担保人进行担保吗?
需要,反担保人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
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的对与不对,反担保在性质上属于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务,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务担保进行担保。担保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为担保人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人的风险和损失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担保之债除因一般担保消灭原因而消灭外,当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消灭或其中之一消灭,反担保也随之消灭。根据“担保法”第四条第二款“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所以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
二、反担保人的条件
反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自然人须是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与盈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认可的其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企业法人可以是申请贷款企业的主办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只能为个人提供反担保。企业法人可以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反担保。
不动产担保是目前比较常见的现象,主要目的在于对个人的不动产进行担保抵押,来获得资金流,对个人或者公司企业的融资是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到担保公司进行办理,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文件,由担保公司审查通过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