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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欠债 属于我的未过户房产会不会执行给债权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这起案件中涉及了很多方面的纠纷点,每一个纠纷点对于当事人都是利益的重要得失点。在债务的纠纷中往往很简单的只关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而这起债务的纠纷还涉及了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债务纠纷,查封房产等等方面,十足是个令人头疼的案件。

    胡先生与胡太太离婚,离婚协议书上明确的将他们共同名下的一处房产归于胡太太。但是因为这所房产正在进行贷款期间,所以产权的名字还是双方。事隔四年胡先生因为向卢先生借款,未能及时偿还,被卢先生告上了法院,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这样包括属于胡太太的那所房产在内的两处房产被法院查封。

    稀里糊涂的胡太太怎么也没想到本属于自己的房子要被法院强制执行给债权人,咨询清债公司律师才知道维权诉讼是个漫长的过程。首先要另案提起诉讼确保自己的权利,其次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异议,但是两种方法都会耗时较长。并且这里胡太太有个致命的伤——被查封房产未进行过户。

    债权人对胡太太没有追究债务偿还的义务,这是在离婚后发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关规定中不动产即使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做了分配,但是没有进行变更手续,离婚后一方的债务纠纷发生,依法仍然可以将原房产权的归属作为查封的财产。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配不能影响对没有办理变手续的产权进行制约。

    虽然在清债公司的专家律师调解下,债权人放弃了对本属于胡太太的房产的保全,但是胡太太也着实受惊不小。在这里提醒大家,及时办理变更才是对自己权益的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