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范围是什么,有哪些相关内容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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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业或个人由于某种原因,造成资不抵债,还不起钱,最后只能用物作抵押,以担保其欠下的债务。但是不是所有的物品都能抵押的,在这方面法律也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那么,你知道哪些能抵押哪些不能抵押吗?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将详细讲述抵押物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是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中国不分抵押权与质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凡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论为不动产、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转移占有,该财产均称为抵押物。
二、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物的范围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
(1)建筑物、森林、林木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禁止抵押物的范围
我国《担保法》既对可以抵押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又对不可以抵押的财产的范围作出规定,同时,《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对禁止抵押的财产作出了补充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土地所有权。土地不论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其所有权不得用于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另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抵押。尚在生长中的农作物可以抵押,但其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上内容从什么是抵押物入手,详细阐述了抵押物范围是什么,告诉了您可以用于抵押的物品,这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抵押,否则抵押也就是无效的抵押,也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债权人更要注意抵押物的问题,这切实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不可马虎,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揭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