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是担保法中两种截然不同的担保方式。担保是对于债务履行时签订的方便履行债务合同,避免不必要的债务纠纷。担保法明确规定了合同应当旅行的法律义务以及债权人的法律权利。现在就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债权范围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出纳担保
概念出纳担保书,是指大型公司为了自己企业的财产安全所要求即将于公司签订协议的出纳所出具的担保书,在产生问题时,出纳与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证件。
出纳担保书范文XXXX公司:我自愿为贵公司XX部XXX担保,并将我本人的住房:位于XXXXX做抵押(房产证附后),对XXX在贵公司工作期间如被担保人因本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承担一切缺失的赔偿;但非被担保人本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担保人不负经济损失责任.(并附提供房地产证、担保人身份证、担保人户口薄复印件)
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相信通过上面的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出纳担保是对于企业的资产所做出的担保合同,被担保人一般是工作财务方面的公司职员。而抵押担保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对于债务问题的一些权益归属问题设立的担保合同,方便债权人取得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专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365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