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情况分析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热门城市:北海律师 六盘水律师 天津律师 湘潭律师 宝鸡律师 黑龙江律师 临沂律师 泰安律师 西宁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经营出现资金问题时,股权质押是公司融资的重要担保方式。与中小微企业相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公司治理比较规范,有充分的信息披露,股票可以公开转让。因此,银行一般愿意接受挂牌公司以股票质押的方式贷款融资。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提高了挂牌公司融资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也促进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有机融合。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情况分析报告。
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总体情况
据统计,自2013年2月8日至2014年6月30日,全国股转系统共有73家挂牌公司办理了82笔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质押股数共66009.71万股,融资金额84730万元。
在82笔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中,有62笔为纯股权质押融资,20笔为结合房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或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等的组合担保融资。由于组合担保方式难以辨别股权在融资过程中体现的价值,也难以与相应的融资金额配比,因此下文仅对挂牌公司的纯股权质押行为进行分析。
挂牌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股权定价依据有每股净资产、股票发行时的价格和交易价格三种,但从统计数据看,大多数股权质押融资都采取每股净资产作为挂牌公司股权的定价依据。
根据我们对57家挂牌公司62笔纯股权质押业务的统计,质押股数共49214.71万股,融资金额54810万元,平均融资额为884万元,平均质押率为60.96%。
二、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的主要特征
(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行为日益活跃
从办理股权质押融资的频率看,2013年第二季度挂牌公司只有3起股权质押行为,第三季度为5起,第四季度和2014年第一季度突破到10起以上,而2014年第二季度达到了28起。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公司数量体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挂牌公司采用股权质押方式融入资金的行为日益活跃。
(二)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率显著提高
从2013年5月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出现第一笔股权质押业务开始,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共发生62笔股权质押业务,平均质押率为60.96%。从质押率的变化趋势看,挂牌公司的平均质押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不断提高的态势。特别是市场扩容到全国以来,挂牌公司的股权质押率有了跳跃式的提升。这表明随着股转系统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挂牌公司认可度的不断提高,挂牌公司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议价能力也在逐渐增强。
(三)进行股权质押的挂牌公司行业分布广泛
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57家挂牌公司共涉及信息技术等9个行业,分布较为广泛。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行业的公司占比最高,分别为18家和24家,二者占了进行股权质押的挂牌公司总数的70%以上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全国股转系统这两种行业的挂牌公司基数最大,同时这两个行业技术革新迅速,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也更为融资机构所熟悉。
(四)轻资产挂牌公司获银行认可
分析股权质押挂牌公司的资产构成状况发现,大部分公司为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固定资产占比较小的轻资产公司。此类轻资产公司大多数科技含量较高,创造价值的核心不在于固定资产,而在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难以量化的资产。轻资产企业由于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而难以从银行申请到贷款。在股转系统挂牌之前,其股权流动性较差,且定价相对困难,股权质押得不到银行的认可。但在股转系统挂牌之后,公众公司的身份,流动性的增强和变现渠道的出现为公司质押的股权增加了保障,其股权质押融资行为也便得以顺利实现。
(五)质权人主体以银行为主,但逐渐趋于多元化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行为出现的初期,质权人主体较为单一,集中于少数的几家城市商业银行。随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的活跃,质权人中出现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担保机构、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甚至是个人的身影,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质权人的多元化趋势显示了社会各界对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认可度的提高,挂牌公司的股权质押行为也有了更多的可选择余地。
三、进一步做好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思考
(一)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挂牌公司公信力
对挂牌公司来讲,严格的监管对其是约束更是规范,可以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增加企业的价值和偿债能力。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可以督促挂牌公司持续地向市场披露真实、准确的信息。质权人可以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平台了解到挂牌公司最新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据此作出决策,切实做到信息可获得、风险可控制。
(二)完善交易制度,优化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的定价依据
目前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的定价依据主要为每股净资产,随着全国股转系统做市商交易制度的实现,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逐步显现,挂牌公司股票成交价格的公允性将显著增强,交易价格可以考虑作为挂牌公司股权质押价值评估的基本依据。
(三)鼓励主办券商参与,发挥主办券商金融服务中介功能
对挂牌公司来讲,主办券商也可以作为其股权质押融资的对象。主办券商作为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人,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潜力和信用状况都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此外,做市商制度推出后,主办券商可以建立起对挂牌公司股权价值的科学评价体系,对发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
综上所述,在我国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行为日益活跃,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率显著提高,进行股权质押的挂牌公司行业分布广泛,轻资产挂牌公司获银行认可,质权人主体以银行为主,但逐渐趋于多元化。在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情况分析报告。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新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