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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优先受偿是怎么回事?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热门城市:焦作律师 抚顺律师 萍乡律师 河源律师 郑州律师 绥化律师 盘锦律师 盐城律师 江门律师 崇左律师

存单质押对于许多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名词,很多人都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就算对存单质押有所耳闻的人,也不知道它的具体内容,更别说存单质押优先受偿是怎么回事了。在这里,律师365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1、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哪些?

①金融机构贷款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

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

②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

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2、存单质押优先受偿时怎么回事?

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

存单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 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 102 条和《物权法》第223- 224 条。

目前,存单质押已被各国广泛采用,如在英国等欧洲各地被作为债账或其他应收款担保之列予以认可,而美国《统一商法典》则在最近的修订中把存款账户作为动产担保交易的担保物种类之一,以消除此前因普通法的不确定性而给存款人融资带来的不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于存单质押优先赔偿的内容,希望对其存在疑问的您有所帮助。存单质押虽然已经被各国广泛的接受,但是其如果存在什么问题处理起来一向比较麻烦,所以在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希望您能够认真的对待处理,以免让您的利益受到侵害。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三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