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资金安全如何保障?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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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作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银行的青睐。该业务给银行来带不菲利息收入外,同时也带来了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一元,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资金安全如何保障?律师365小编根据这些问题整理了有关资料,且看下文的分析。
一、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应办理存单核押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因此,在办理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存单核押非常重要,不管是本社存单还是他社存单都要按规定进行审核,信用社经办人员要亲自查询核实存单的真实性,办理存单质押止付和存单核押手续,并需加盖存单开户社业务章,经办人章(或签字)及经办社核押日期,以防虚假存单质押和防范存单质押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二、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应签订质押合同
根据《担保法》和《质权法》规定,存款单质押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只有对存单办理核押无误的情况下,存单交付信用社保管,出质人出具存单质押承诺书,填写存单质押明细表,将存单开户姓名、帐号、金额、开户日期、期限(到期日),及密码等逐一填写完整。然后与客户签字质押合同。若为第三方存单出质,还应由第三方担保人出具担保意见书。还有,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比例一般不得超出质押存单金额的90%,以防贷款到期不够抵偿贷款本息。
三、质押存单应入库保管
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贷款合同签订后信贷员应将质押存单连同贷款资料、借款借据交由会计进行审核,同时,借款人要亲自到营业厅柜台办理贷款出帐手续,经会计审核无误后方可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存入其在信用社开立的结算帐户内,并将质押存单记入表外帐,并视同重要凭证入库保管。
从文中可以看出,农信社主要从3个方面来确保存单质押资金安全。农信社要加强存单审核,完善存单质押流程,存单要入库保管等。农信社既要充分发挥存单质押业务带来的好处,又要防范风险发生,做到收益和安全相结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商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