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质押合同怎么写?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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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进行流动质押需要签订流动质押合同,这样才能保障主合同债务的履行,同时也为日后可能的争议提供相关的依据支持。但是不少人并不太清楚流动质押合同应该怎样写?具体涉及到哪些内容?下面,律师365的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一篇流动质押合同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流动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附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质押率为_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将质物及相关单据移交乙方占有。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保管或监管质押物。
第五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按诉讼标的额3%计算)、登记费等。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将因此所得的款项用于提前清偿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等:
(1)甲方拖欠利息或费用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危及乙方的质权;
(3)甲方有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对质物有不利影响;
(4)甲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被申请破产重整、被撤销;
(5)出现本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乙方可自行选择实现债权的途径,可以选择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质物。
第九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未及时将质物及相关单据移交乙方占有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的20%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份。
上面就是一篇流动质押合同范本了,从小编提供的这篇范本我们可以明确该类合同的制定过程中,涉及到这么些方面的问题:出质人的质物的具体性质,包括名称、规格和数量的明确;可以约定相关的质押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明确在发生特殊情况时的处理情况;明确违约责任;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厦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