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客户案例

Recommended products

  • 年终讨债要做到“智取威虎山

    年终讨债要做到“智取威虎山

  • 专业追债公司的未来如何?

    专业追债公司的未来如何?

  • 追债一个神圣的职业

    追债一个神圣的职业

  • 正规化,追债公司发展的不可

    正规化,追债公司发展的不可

  • 追债公司的存在,让债务拖欠

    追债公司的存在,让债务拖欠

在线答疑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在线答疑 >

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责任承担由什么不同?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按照承担保证人数的多少,将保证方式划分为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这也是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的两种保证方式。那么,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责任承担有什么不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提问:

你好,请问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答:

根据保证人的数量的多少,可将保证分为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

(一)单独保证

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除非另有指明,我们通常所说的保证就是指单独保证。

(二)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具体而言,一是保证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至于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在所不问;二是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务。如果数个保证人分别保证各自的债务,彼此之间无关联,仍为单独保证,而非共同保证。数个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固然可以成立共同保证,而签订数个保证合同共同担保同一债权也可以成立共同保证,并且这些合同是同时成立还是先后成立,彼此间有无意思联络,均在所不间。

关于共同保证的效力,《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律师 365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 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责任承担由什么不同 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