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拖欠的信号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09-30
向他人借款嘞,但呢因写的是“欠条”而不认账拒不还款,4月16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欠款人偿还原告借款10.5万余元。
2004年和2005年,卢先生两次向俞大妈借款10万元和15万元,约定每月底归还4000元,并出具同一张借条。卢先生在第二次借款时在原借条上改为欠条并具名卢XX。到2007年10月底,卢先生陆续归还俞大妈14.5万元,故卢先生认为,原借款中的14.5万余元已还清,其后剩余的10.5万余元是“欠条”,而非新设的“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勿需还款。因此,俞大妈于今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卢先生偿还剩余借款10.5万元。
法院认为,从“欠”和“借”二字被告无理由证明其主张,无论是“欠”还是“借”都是债务,而且协议中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被告 多数客户在发生拖欠之前,一般都有信号或征兆,仔细研究这些信号,对预防客户拖欠和及时催收,都是有利的。
1,突然或经常转换开户银行、账号。
2,付款日期常常变更。
3,付款开始不及时。
4,推翻原来的付款承诺。
5,未经同意退回有关单据。
6,库存很大,并一直没有消化的动静。
7,交易额突然增大,超过客户的信用限额。
8,提出延期付款。客户提出改变原有的付款方式。
9,在同行业中听到对客户不利的消息。
10,在媒体或其他场合看到对客户不利的文字。
11,在业务员中听到对客户不利的消息。
12,突然更换负责人。由现金改为票据。
13,不按全额清款。要求取消保证金。
14,特别要求发货的速度。
15,原本向竞争对手采购的设备全部转移至本企业。
16,似乎已开出空头票据流通于市面。
17,开始处理库存的商品或原来的楼盘。
18,毫无理由地突然增加订货额。草率地、毫不计较地以高价进货。
19,进货时验收相当随便。
20,要求支票持票人宽延支票期限或拜托持票人不要兑票的事情。
21,提出了破产申请。
遇以上种种情况时,请召集贵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根据以上种迹象讨论判断客日户是否发生财务危机以及是否有可能发生拖欠。在偿还14.5万元借款后,没有向原告收回借条和欠条原件,被告也未能提供原告承诺不还欠款的相应证据。而原告提供的欠款证据充分有力,因此被告签名的欠条已经构成新的借贷关系。故法院依据欠条内容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