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债 收债要注意的以下的四个问题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09-30
收债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只要债务产生,有单有据事实清楚,没有争议,只要欠款人有生存能力,劳动能力,要债公司可以百分之百能要回欠款,根据情况不同要回款多少而已,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过起诉期,即使法院也不敢说欠钱不还,债权人只能走非诉讼的形式才能要回欠款,找专业的要债公司更加可靠,这时法院无能为力望洋兴叹,做事完全准备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产生债务前一定要做好债务双方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这个债权债务关系就失去意义了。 要债公司虽然在《合同法》中,债务人被赋予了许多权利,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但是,还是避免不了纠纷的产生,如果遇到这些纠纷要注意什么地方呢?
1、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的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的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法律的保护。
2、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的权利必须两年内行使。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
3、重视担保期间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4、搞好证据要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要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等书证的保存,也是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要集。过期不怕,找专业的追债公司更可靠,只要事实清楚,没有争议,追债公司保证100%要回欠款。钧旺企业文化:企业灵魂:真心服务。经营原则:财自道生,利缘义要。基本素质:身体强健,开心快乐,厚德载物,从善如流。处世原则:行孝梯,存仁心,讲道义,懂礼貌,长智慧,守诚信,明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