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儿子应该还吗?深圳债务公司纠纷案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深圳追债人公司你好 有我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妈我爸离婚了 我判给父亲(已经成年) 但是以前我们家用电话谁也没缴费 一年后通知我们缴纳违约金389元,我父亲根本不当回事。上面写的 每天按千分之三增加。我就怕几年下来钱会越来越多 而那时候我父亲无力偿还的话 法律上我是否应该偿还这笔债务律师解答:
这位朋友,您好!
1、这个债务,应当由电话的办理人缴纳!
2、这个债务不应由你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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