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银行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有哪些?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银行借贷纠纷的特点
(一)起诉方多为,起诉的少。
(二)的期限较短,有的居多。
(三)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
(四)借贷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
发生银行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有些、部门单位频繁更换,也使得银行对于谁是借款人不能判断,造成纠纷。
(二)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而导致欠款不能归还,为此起诉的也不在少数。
(三)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的义务,因这类案件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个,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承担还款责任,但绝大多数担保人,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欠缺,弄不清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认为借款人应先还款,造成纠纷。
(四)借款方因或意外事故,履行合同困难。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一些企业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导致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贷款。
(五)贷款方审查制度不严。不法分子乘机钻空子,利用虚假,私刻他人印章,伪造保人手续等手段骗取国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