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主要内容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充分就业是民生之本。作为积极就业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小额担保在扶持就业、创业促就业方面起到了的积极推动作用。2012年,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将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抓手,首次将65亿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列入全年就业工作的重点,以“放得出、收得回、见效益”为目标,积极开展、有序推进,保证了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按时按量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创业人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一)2012年渭城区小额担保贷款完成情况
2012咸阳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9亿元目标任务,渭城区分解任务8000万元。渭城区根据上级精神,由区人社局小额牵头,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截止8月底,为下岗职工、等提供小额担保贷款8733万元,支持和小1102户,带动就业1万人,并为1501 名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并发放了职业技能证书。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的
1.贷款对象。(1)渭城区且在本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龄:18至60周岁(男)/55周岁(女)。
2.、期限。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近五年内毕业的资助创业大学生,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与组织起来创业的,人数不超过3人,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4年。
3.贷款运作模式、计息、用途。采取贷款的运作模式。区人社局作为委托方提供资金,由指定的根据委托方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等代为向借款人发放,并监督使用、协助回收。贷款在贷款期限内不计息。创业贷款产生的手续费、担保费在创业中列支。贷款用于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所需资金,不得挪做他用。
4.贷款的办理程序。为方便自主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咸阳市渭城区人社局专门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抽调专人进行办理。我区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所,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预算工作经费,从源头上保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有效开展。(1)申请。借款人提交相关表格和申请材料。并参加由人社区培养科组织的免费SYB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发放《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2)受理。借款人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所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去小额办提出申请。(3)审核。街道办社保所受理后,完成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的核查。上交渭城区小额担保办公室审核,小额办在 15日内对借款人进行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核查。对于同意借款人的,确定其贷款金额、贷款期限。(4)担保。借款人应有2名在渭城区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工作人员担保,并向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担保材料。(5)发放。经办银行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后发放贷款。
5.贷后管理。区小额办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控,为借款人建立档案专户,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借款人未全部之前,档案不得迁转。区小额办对未偿还的借款人,要采取电话,上门追索和按相关程序冻结档案等多种措施进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