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连续性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8月18日,中国人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从扩大范围、提高等方面对小额担保贷款进行“松绑”,其中,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在央行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笔者认为,这项政策对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它有利于提高经办银行的积极性,使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难的局面得到缓解。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演变
小额担保贷款是机构向待业人员、有就业意愿的人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发放的贷款,不是一种救济,是为了促进有能力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且组织起来创业,是对诚实有信、有就业愿望的人提供的贷款,由担保机构担保。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演变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来进行国有改制,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来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当时就提出了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的问题。这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初期阶段。
第二阶段是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部等几个政府部门开始联合下发了《下岗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2003年、2004年都先后有了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就业方面的通知,就是逐渐扩大了承办机构,由原来只是大的银行,后来拓展到城市商业银行、城乡。
第三阶段是2006年初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今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等。随着这些政策的推出,逐步形成了包括地方政府的职责、财政贴息政策,还有信用社区的建设、创业培训等等各种政策组合在一起的政策体系。
政策实施效果显著
从1999年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文件,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对象、数额、期限、担保及贴息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经过近九年的努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已成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扶持政策,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近百万下岗职工和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获得了小额担保贷款的成功支持,直接和间接带动了一大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成功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并且还进一步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使一大批城镇复原退役军人、大中专成功实现了创业,实现了个人的价值。小额担保贷款通过扶持个人创业,实现了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全民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