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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后无人还钱,应该找谁讨债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09-30

2010年,做五金配件的张某准备扩大企业范围,苦于资金有限于是跟朋友刘某诉说并提出借一笔钱急,于是刘某某为朋友张某某担保,向其亲戚李某借了50W元。因刘某一向诚实肯干,李某很信任他,跟丈夫商量后同意借款。隔天向刘某账户转去了50W元,刘某收到转账后,为李某出具了借条。

 

2011年12月份,工厂扩张,张某的公司的收益比较好,于是张某将借的还给了刘某。刘某直接将还款存入了其名下的存折后,将存折交给李某。

 

2012年年初,刘某想兑一家酒店,由于没钱便又找到了李某,李某从家中将存折拿了出来,但是后面由各方面原因,与酒店老板没有谈妥,决定不兑了。后又将存折还回了李某,李某随手将存折放进了自己的办公桌里面。然而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隔月刘某因车祸不幸死亡。刘某的哥哥来到李某办公室,将李某放在办公桌里面的存折拿走了,并声称这是弟弟的遗产。李某找到了其父,商量还存款事宜,但是刘某父子坚持不还,并于同日持身份证将刘某存折上的50W万及利息全部取出,并转存至刘某哥哥名下。

 

2012年中旬,李某见协商无效,便将刘某父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存款及其利息。法院在审理中确认了上述事实后认为,公民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争议的存款50W元,虽存于刘某名下,但是李某将存款借给刘某兑酒店,在酒店没有兑成的情况下,此存款仍存于刘某名下,属借货关系。现债务人已死亡,该债务应由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因刘某死亡而产生的继承,虽有其他继承人,但是刘某父子实际占有死者的遗产,谁占有遗产应由谁予以偿还。据此,法院判决刘某父子偿还李某50W元,并按同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给付利息。刘某父子二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