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债务人逼迫的“暴力讨债”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7-07-29
民间债务纠纷是很多债务人与债权人成为势均力敌的对立派,恨不得你有刀枪,我有炸弹,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听起来煞是吓人。其实民间的债务纠纷本身就具有着硝烟的潜在火星,一旦由哪一方点燃势必燃起熊熊大火。
债劝人的极端追债恶性行为往往都会触及到法律,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暴力逼债表现一,用暴力手段利用对债务人进行非法拘禁的方法威胁其家属归还债务。暴力逼债表现二,债权人将长期欠债不还的债务人强行绑架起来,进行对家人的恐吓,如果不及时还钱将会将债务人撕票。暴力逼债表现三,债权人对债务人有钱不还,或是对债权人恶语相加,往往会造成双方的冲突,双方都成为故意伤害罪的受害人。暴力逼债表现四,对债务人偷袭殴打,让其感到害怕,随后将钱款清还,甚至有时会意外将债务人失手杀害。有些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一笔费用,然而债务人说什么也不还,导致债权人想鱼死网破,同归于尽。
民间债务纠纷本是可以和解或是经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对于债务人的恶劣行为债权人首先要保护自己的利益还要利用合法的途径进行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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