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诉讼中怎样提供证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31
现在很多人因为一时好心借钱给别人,最后却受经济纠纷的困扰。给人借了钱,先不说欠债人不还钱,有些人连人影都找不到了,电话打不通,搬家。真是很让人气愤,最后不得不走向打官司的局面,深圳追债公司在这里温馨提醒各位追债人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但是有很多债务即使通过法庭也不能把债务要回来,或者之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时,你可以找找深圳讨债公司帮你讨债。 上一篇:个人追债的四大注意事项 下一篇:公司逃避债务的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