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破逃债伎俩?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12-16
逃债,是我们经济生活中一个非常普遍且十分复杂的问题。有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亲戚朋友之间的逃债,有形形色色的强行逃债和变相逃债……
债务人在民事或经济法律关系中,利用各种手段放意完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债务而达到全部或部分消灭债务的行为就是逃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1)它是债务人的故意行为。不是债务人的故意行为不能称之为逃债,如非因当事人的过错而由于不可抗因素,而不能履行的债务就不是逃债。(2)逃债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债。
逃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利益,败坏商品经济秩序和社会风气的行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在从事一切经济活动中的首要目的是盈利、生财,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但市场主体通过其活动盈利、生财,必须取之有“道”,即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也就是说,市场主体在其活动中,要以诚实信用,公道正派,平等自愿等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生财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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