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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有哪几种?

作者:徐经理13316929205  发布时间:2019-02-19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效的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当然在代位权的行使过程中也会遇到诸多问题,比如说,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接下来昆明追债律师就来跟大家说说代位权的形式方式有哪几种。深圳收债

    在理论上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有二种,即诉讼行使方式和直接行使方式。诉讼行使方式是指债权人通过诉讼向第三人及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直接行使方式则是债权人不通过诉讼直接向第三人及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我国《合同法》对此明确规定,代位权以诉讼方式行使,这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因为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若规定直接行使方式很可能会出现债权人滥用代位权,甚至出现争抢财产等暴力、违法行为,无法实现合同保全制度的根本目的,采用诉讼方式,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审理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保障合法利益,减少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其他纷争,有利于法律的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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